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相关要求,2022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日期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。具体操作指南已在财务处网站发布,请教职工依法合规及时完成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。
如有问题请与财务处联系。联系电话:7396123。
财务处
2023年3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