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:
根据《关于印发<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印章使用管理暂行规定>的通知》(中石大东发〔2018〕7号)要求,我校需使用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印章的,用印人或用印单位须持用印审批表、用印材料到东营校区综合办公室(东配楼二楼)进行审核登记,将用印审批表通知单交由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核后,方可加盖印章并进行登记。
东营校区综合办公室电话:0546-8391040
相关文件、表格下载地址:
http://office.upc.edu.cn/2018/0308/c2411a137315/page.htm
学院办公室
2018年3月9日